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,科研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。科研诚信不仅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,更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基石。2024年4月24日,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科研诚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。
学院副院长孙明明领学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《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河池市科技局河池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等科研诚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,强调了科研诚信在科研活动中的核心地位。学习会上,孙明明重点阐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内容,如申报人员、承担人员等严重失信行为、评审评估咨询专家严重失信行为等。他指出,诚信管理在科研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是保障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,是维护科研秩序和学术风气的重要手段。各教研室、各科研项目负责人、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循诚实守信、尊重科学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准则,做到以下几点:一是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引用规范,避免抄袭、剽窃等不端行为;二是在数据收集和处理过程中,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杜绝篡改、伪造数据等行为;三是在成果发布和推广过程中,要实事求是地描述研究成果,避免夸大其词或故意隐瞒不足之处。
科研诚信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规范,更是一种内在的品质。通过深入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,学院全体教职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科研诚信的重要性,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自身诚信意识,促进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,共同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。(作者:宾娜 拍摄:韦娟 校对:钟卓良 蓝振松 审核:韦福)